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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《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豁免名錄(2020年本,試行)》的通知
作者:管理員發布于:2020-04-01 瀏覽次數(shu):
一、列入《安(an)徽省建(jian)設項目環境(jing)影響評價管(guan)理豁免名(ming)錄(2020年本,試(shi)行)》的項目(mu),不需要辦理(li)建設(she)項目(mu)環(huan)境(jing)影響評價(jia)相關手續。
二、建設(she)單(dan)位在(zai)項(xiang)目建設(she)及(ji)運營過程中,應(ying)遵(zun)守國家及(ji)我(wo)省(sheng)生態環境保(bao)護法(fa)律、法(fa)規(gui)(gui)、標準(zhun)和(he)(he)有關技術規(gui)(gui)范要求,采取(qu)有效的防治環境污染(ran)和(he)(he)生態破壞措施,確保(bao)污染(ran)物達(da)標排放,并自覺(jue)接(jie)受(shou)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(ri)常監督管理。
三、疫情防控期間,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網絡、電視、報紙(zhi)等(deng)媒體加大(da)宣傳力(li)度(du),確保(bao)政策盡快落到實處,助力(li)企業復工復產。
四、國家和(he)我省法律法規政策(ce)另有新的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五、本通(tong)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。